被告人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公诉案件的审限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款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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