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 营造良好氛围。以贯彻落实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为重点,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家庭暴力。倡导夫妻互相忠实, 互相尊重, 家庭成员间敬老爱幼,互助友爱, 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大力开展婚姻家庭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注重用典型案例和“大白话” “身边事” 释理说法, 努力为建设和谐婚姻家庭关系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加强村居(社区) 公共法律服务, 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工作, 重点加强面向农村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工作, 使广大群众享受到方便、高效的法律服务,进一步增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维护权益的意识。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通过制订完善村民公约、社区公约, 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事理事会等作用,引导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 革除高额彩礼等陋习,树立文明新风。
全国妇联
中央综治办
民政部
司法部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