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所列文书格式由海关总署另行制定并公告。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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