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家、部委、地方、企事业单位等对外技术合作项目的委托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的复印件;
(三)成果鉴定、成果转让协议、成果获奖证书、专利证明、产品证书、项目验收报告等复印件。
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工程中心基本数据主要指可以量化的评价数据,除特别说明外,均指统计年度数据,即从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资产状况和投资状况
资产状况指统计年度内工程中心财务报表中总资产、总负债、固定资产原值和净值、无形资产的数值。
科技经费筹集额指年度内来自于政府资金、企业资金、金融机构贷款和其他渠道用于科研项目的各项经费总额;年度总支出包括科技经费支出和其他各项支出;科技经费支出指年度内科技经费内部支出(涉及固定资产购建费、劳务费等)和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R D,涉及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等)之和。
(二)基础条件
包括已有研发设备、仪器和软件的数量及其购置的原值(以资产负债表为准);按照能否满足工作要求自我判定研发条件的完备性(完备、一般、不完备)、技术装备水平(国际水平、国内先进、一般)以及设备仪器利用率;建筑面积指工程中心年度内用于研发、中试、办公等用途的自有产权或使用权(含租赁)的建筑面积。
(三)人才结构
研发人员数主要指从事研究、开发和工程化的技术人员数量,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数量主要指院士、教授、特殊津贴及特聘学术带头人。
(四)科技活动
包括年度内工程中心开展的在研科技项目总数,国家和省部级项目数,对外合作项目数(包括国际、国内机构、企业等合作项目);年度内国际、国内重要的技术交流活动次数和专家学者交流人次。
(五)成果与行业贡献
年度内专利申请受理数量和授权数量,要分别说明属于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年度内科技成果及获奖数包括:科技成果登记数、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发明专利金奖和其他奖项;年度内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数量;年度内开发的新产品、新工艺数量、成果转化数量、产品生产规模、形成的国家及行业标准数量等。
行业贡献指年度内由于新技术、新成果、新工艺的采纳和新产品的生产对本行业和相关行业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以及培养和提供给行业关键的、重要的技术人才数量。
(六)经济效益
总收入指年度内工程中心总经营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指年度内科研项目收入、技术服务收入、产品收入之和;科技收入包括课题和项目经费;技术服务收入包含技术入股分红。
(七)其它相关指标
其它可反映工程中心运行情况的相关指标。
附件五:工程中心评价指标
一、评价指标及权重
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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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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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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