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本约成立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以本约土地向任何公私机关或个人办理他项权利设定,于契约存续期间,甲方亦不得将本约土地提供予第三人建筑或出售与他人。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对本约权利均不得转让、典当或作保。
第十八条 本约土地如有来历不明、瓜葛纠纷划他项权利设定,订立三七五租约等现象应由甲方于本约成立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理清,所须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惟地上物清理按本约第八条约定办理。
第十九条 甲方户籍地址以本契约记载为准,如有变更时甲方应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因此误时误事致乙方蒙受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条 本约若有未尽事宜,悉依照有关法规规定及一般社会惯例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约建筑物构造---施工说明;
1.结构:钢筋混凝土构造,依政府核定图样施工、防火、防台风、耐震、安全坚固。
2.外墙:正面贴高级马赛克后面水泥粉光。
3.内墙:除厨厕隔间外余不隔间,其余墙面为水泥粉光、漆pvc漆。
4.平顶:水泥粉光后加pvc漆。
5.浴厕:地面铺马赛克,墙面贴白瓷砖到顶,玻璃纤维浴缸、冷热水龙头、马桶及面盆均为白色国产高级品,毛巾架、镜箱等附件俱全。
6.厨房:地面铺红钢砖,墙面贴白磁砖到顶,不锈钢厨具全套。另设电锅、排油烟机专用插座,及冷热水龙头、挂厨。
7.地面:一楼磨石子,二、三、四楼贴pvc地板,一楼不设围墙。
8.门窗:住家客厅采用落地铝门窗,外窗采用高级铝窗,一楼店铺为铁卷门,二楼以上每户大门为雕花大门附高级名锁,后门采用桧木材料,阳台加装晒衣架及洗衣插座。
9.电力:每户独立电表采用单相三线式110v或220v供电,客厅、餐厅、卧室、浴厕、厨房预留电灯座一处,插座孔两处,开关一只,并留设电视天线暗管及电话线管。
10.水力:地下蓄水池屋顶水塔间接供给,设总表一只,另各户设分表一只,总表与分表差额由分表各户共同分担。
11.屋顶:铺设五皮柏油毛毡,防水层上覆泡沫混凝土,具防水隔热的效果。
12.楼梯:磨石子阶梯加pvc 扶手铁栏杆。
13.地下设蓄水池须加装电动抽水机送到屋顶储水塔。
第二十二条 本约前条的订定均系大原则,其细部及详细设计应由乙方依一般惯例办理,其使用材料除特定产品外,其余均以_________出品的高级品为原则。
第二十三条 本约土地内现有电柱的迁移等一切费用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办理,如需甲方各项证件或签章时,甲方应无条件即时协助,不得刁难。
第二十四条 除本约土地外,其余甲方所有的土地,若甲方未有使用计划时,于本约建筑期间内,甲方同意由乙方无偿使用。
第二十五条 甲方分得的建筑物,可委由乙方代售,代售费用另议。
第二十六条 本契约书的权利义务及于甲方的继承人及受赠人。
第二十七条 本给自签订日起生效,至双方工务及财务理清之日起失效。
第二十八条 本约同文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