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乙方在维护甲方品牌及权利的条件下须自行负责该产品的市场开拓与销售;
3)在经销业务的过程中乙方保证向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用户及甲方的利益与声誉;
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得行使任何有损甲方信誉及品牌的行为,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使用甲方的商标品牌。
5)乙方每月汇总终端消费者资料、售后服务情况、业务拓展情况、销售业绩情况等,通过传真或复印件的形式交给甲方;
6)乙方联系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向甲方传真函件通知(经销商家须在通知函件上加盖公章并且法定代表人签名并附有效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甲方收到通知予以更新;因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更新联系资料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将应邀参的定期加甲方组织或者不定期的经销商探讨会、培训等,并协助甲方处理相关问题;
四、执行约定:
1、乙方作为甲方________汽车导航仪 地区业务区域的经销商。
2、乙方首次定货量要超过台。
3、乙方购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帐号,汇款到帐甲方发货,甲方通过货运公司货运到乙方公司,货物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相应货款数额的收据。
4、甲方首批订货合同签署,收到乙方全部货款后 周内向乙方供货,接下来的定单中如果定货量低于 台(含 台),则采取先打款,款到甲方即付货的方式;如果定货量多于 台,则乙方先下定单,并且预交 %货款,由双方协商约定交货时间(不超过 周),甲方货物送到乙方,乙方再把余款补齐。
5、经销期间内,乙方将采购订单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或其它形式向甲方提交订货要求,每批订货均必须签订合同,以规范订货、供货细则。
6、甲方对导航仪的任何质量问题都予以承诺包换(但必须经过甲方技术人员鉴定确实是甲方责任),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以上报价都是不含税的价格,如果乙方要求开发票或通过甲方给终端购买用户开发票,则又乙方按照货款的金额及相应种类发票的税率补交税款(如普通发票 %点的税率,则补交税款=导航仪货款* %)。
五、三包承诺
1、十五天包退
导航仪自销售之日起十五天内,如发现产品本身出现主要性能或功能故障,凭相关的销售单据和保修证,经________导航和其经销商确认,用户可选择退、换或修理服务。
2、六十天包换
导航仪自销售之日起六十天内,如发现产品本身出现主要性能或功能故障,凭相关的销售单据和保修证,经________导航和其经销商确认,用户可选择换货和维修服务。
3、一年免费保修
导航仪自销售之日起一年内,如发现产品本身出现主要性能或功能故障,凭相关的销售单据和保修证,经________导航和其经销商确认,提供免费保修服务。
六、协议解除
本协议在下述情形下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约的;
3、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4、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
七、违约责任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若双方其中有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撤消本协议。
2、甲乙双方任一方的违约行为对另一方造成经济及名誉上的损失,违约方须承担相应后果及法律责任。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相应方应免除对方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