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代驾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为双方共同的客户提供更周到的服务,努力减少酒后驾车对客户及对他人造成的危害,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目的是尽量使在乙方店内喝酒的司机朋友不要发生酒后驾车的风险,并方便他们连人带车安全回家提供酒后代驾服务。甲方负责服务项目的实施,乙方负责向客人宣传、介绍。

第二条 甲方负责对客户酒后代驾服务的安全及出现任何属甲方负责的车辆事故的赔偿(按甲方与客户签订的服务协议执行)。而乙方则负责用适合的方式让客人知道甲方服务的可靠性。只要按甲方提供的真实资料宣传,无需夸大,乙方则不必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第三条 与客户服务协议的签定、服务的实施及收费均由甲方派代驾服务专员完成,必要时可派1-2名甲方代驾服务专员在乙方处守侯、等待客户预约。乙方应尽可能请客户本人与甲方联络,并不得借任何名义向客户加收代驾服务费用。甲方将尽可能保障乙方客人对酒后代驾的服务需求,并努力维护甲、乙双方共同的信誉不受损害。

第四条 甲方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的机会(尤其是平面媒体)宣传加盟合作店关心客人安全、维护交通法规的社会公益形象。初定2005年下半年,我公司将在北京影响较大的新闻媒体上以广告发布的形式公布北京前一百家奔奥安达酒后代驾服务酒楼加盟店名单,以促进加盟店的客户拓展与利润增长。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进一步协商办理,也可签定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自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本文网址:https://www.lawfaq.cn/law/19-5015-1.html

1.本站转载的稿件都会标注作者和来源,所分享内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侵权联系 QQ:2122654 删除;
2.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保留链接“法律FAQ”:https://www.lawfaq.cn

法律咨询/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