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结算单位年上网费(包括包月)在_________万元以内(包括_________万元)按第2款折扣优惠;超过_________万元,_________万元以上部分将给予_________优惠(包括包月)。
4、交通系统无线上网卡购买费为每张卡_________元。
十一、结算方式:
1、双方结算人:由乙方下属分公司分别向交通系统各单位的结算单位进行结算。
2、票据的出具:乙方下属分公司负责向费用结算的机构出具有效票据。
3、结算日期:以正式开通日为起始日。
4、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完成对其所属各地市结算单位的结算工作。
十二、滞纳金条款:
按照国家对通信行业收取滞纳金的规定标准。
十三、保密条款
本协议所涉及的有关资费、商业信息,均属于商业机密,只限于签约双方及下属机构为实现本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内容时内部使用。双方不得全部或部分地复制、传递给他方。违反者将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今后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争议解决条款:
双方同意,将尽最大努力协商解决双方之间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如果在出现上述争议之日起45日后,仍没有解决并且双方又无法继续协商时,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五、协议生效、有效期限及终止条款: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___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协议期限届满之前的两个月内,如任何一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本协议自行延续1年,以此类推。
协议期限届满之前的两个月内,如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本协议期限届满时自行解除或终止。
十六、关于补充协议
甲方与乙方可以就本协议未尽之事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规定条款的补充说明。
十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在费用产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交通系统各单位尽快缴纳费用,在此期间乙方不得终止为甲方及交通系统各单位的服务,否则乙方须赔偿一定费用(即免去当次所属单位应缴费用)。
2、如甲方或交通系统各单位不按时向乙方缴纳费用,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第十三条(滞纳金条款)的规定收取滞纳金。
十八、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同时取消。
4、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未尽事宜可在补充协议中另行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1:甲方协议实施联络人名册(略)
附件2:乙方协议实施联络人名册(略)
附件3:全省各市预留号段及联通各地分公司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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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公司 │ 数量 │ 预留号段 │ 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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