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甲方为乙方发展的全部客户单个季度所签全部合同总额(_________业务不包括设置费、设备费、调测费、初装费、专线端口月租费;专线业务不包括设置费、设备费、调测费、初装费)为甲方销售金额(以下简称“销售金额”)。甲方销售金额任务定额为每季度_________元人民币。
4.关于“销售金额”的范围届定和最终解释权归乙方所有。
5.甲方的“销售金额”的业绩将通过附件的表单每月由乙方填写发送甲方进行确认(附件略)。
五、付款规定:
1.对于甲方促成签订合同的客户,乙方应当依照与该客户签定的协议自行发出“收费通知单”收取费用。乙方每季首月20日前将上季甲方应得的佣金向甲方支付,甲方同时返还乙方相应的发票。
2.以下情况,乙方无须履行第五条第1项的规定,并不须承担违约责任:
(1)由甲方促成的客户在免租期内的;
(2)由甲方促成的客户终止技术服务合同的;
(3)由甲方促成的客户延迟付款的,或付款不足的,或拒绝付款的。
3.本合同中所指各个项目的销售金额不包括:_________业务的设置费、设备费、调测费、初装费、专线端口月租费;专线业务的设置费、设备费、调测费、初装费。
4.乙方有义务根据市场情况对给予甲方的销售政策、价格政策、佣金提成进行相应调整。并在甲方业绩出色的情况下给予相应奖励。乙方所作各项调整在向甲方书面通知30日后生效。
六、免责条款
当本协议在执行中发生了下述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甲乙方中的任一方在提前10个工作日前通知的前提下可终止协议的履行而无须承担责任。但遭遇不可抗力事由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如未能及时通知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负责赔偿。
本协议下的不可抗力是指协议双方在协议订立时不能预见,其发生或后果不能避免且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严重的自然灾害、国家法律法规的变更、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的行政行为、给国家或机房所在地带来严重影响的国际、国内事件等。
七、协议的生效:
1.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本协议有效期到期之前一个月,如双方无异议,经协商,本协议可续延,具体续延期限另行商议。
2.如有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3.合约到期终止时双方应就合约终止时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达成书面协议后,本合约方可终止。
4.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协议的情况:任何一方因自己的特殊原因要提前终止本合约,应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并就由于终止合约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达成书面协议后,本合约方可终止。
八、保密条款:
1.在合约期间,双方的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都不得向第三者透露本协议的内容或本协议所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2.不论是在本合约有效期内,还是在本合约结束以后,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者泄露在签订本合约和履行本合约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
九、违约责任:
无论双方出现何种违反本协议的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十、争议的解决
合约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_________法院裁决。
十一、其它
本合约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
所有与本协议有关的书面通知皆需由挂号或专人送达至对方的法定地址或最后所知对方的营业地点。挂号寄出日或专人送达日为文件生效的日期,除非文件内对生效日期另有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