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违约
1.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应在收到守约方有关其违约行为的通知后5日内予以纠正并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索赔因此发生的损失。
2.若因一方违约致使对方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则对方有权追究该方责任,要求其消除影响,并作相应的经济赔偿。如属双方过错则应按过错比例各自承担相应之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因延误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包括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4.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争议,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现行仲裁规则在_________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七、不可抗力
1.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发生的后果不能克服,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或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一方对另一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2.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书面通知对方,并于15日内提出事件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之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或延期履行本合同或终止合同。
八、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