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连锁店加盟合同

5.4 乙方或连锁门店应保证连锁门店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连锁经营管理。

5.5 乙方或连锁门店不得在连锁门店之外使用连锁权,不得擅自将连锁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连锁门店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甲方的标志。

5.6 连锁门店必须按甲方提供的价格和展示方式进行销售。

5.7 连锁门店只准经营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得经营其他企业的产品。

5.8 连锁门店必须在甲方指定处购买营运所需的设备、器具、用具。在甲方处购买所需的包装材料、提货袋、标签及其他附属材料。

5.9 按甲方的要求参加连锁会议和公关活动及各种培训。

6、连锁门店的管理

6.1 连锁企业应严格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6.2 乙方连锁门店执行国家行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7、督导制度

甲方根据需要对连锁门店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导。乙方要全力配合甲方督导人员工作。

8、商标使用

8.1 仅在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如下述:"商标"指甲方注册登记的商标或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

8.2 甲方是注册商标所有人(以下简称商标)。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乙方应保证连锁门店遵守连锁经营权的有关规定。

8.3 在经营管理中,合伙连锁门店发生服务质量等其他问题,致使甲方商标信誉受到损害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4 乙方及连锁门店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与本合同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标识。

8.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连锁门店不得在连锁门店以外销售甲方商品,或进行有损于甲方名义的任何活动。

9、保密

9.1 乙方及连锁门店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他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连锁门店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他方式泄露给他人。

9.2 乙方及连锁门店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三年内,不得将他所知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告知他人或组织。

10、保险

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严格执行《劳动法》,为其雇员投保,保险合同应报甲方备案,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11、违约与处罚

11.1 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放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除赔偿相应损失外,违约方另付_________元(人民币)以上违约金。

11.2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解除合作合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甲方的产品由于生产过程中卫生条件差而使合伙方蒙受损失;

(2)甲方没能按指定时间将合伙连锁门店订购的产品送到指定地点,给合伙方的经营造成损失;

(3)甲方违反了同一街道直径_________米范围内只能设一家门店的双方协定。

11.3 乙方或连锁门店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或连锁门店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使用范围,或与其他商标组合使用;

(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4)降低连锁门店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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