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乙方或特许企业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4.降低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或产品(商品)质量,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5.特许企业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6.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7.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主体。
12.本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2.1 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1.乙方或特许企业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2.乙方或特许企业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度;
3.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4.乙方解散。
12.2 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擅自;转让特许企业,或擅自改变特许企业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3.乙方或特许企业不遵守《手册》内容或特许体系程序规范;
12.3 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__________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1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13.1 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应在__________日内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同时注销特许企业的工商登记;
13.2 乙方应在 日内归还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资料;归还带有甲方商业标志.商标.招牌和资料等;
13.3 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特许企业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商名和标志)。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水为.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________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
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双方负责。
15.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会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7.附则
17.1 乙方承诺特许企业成立后,受本合同约束,遵循本合同中有关乙方和特许企业权利义务的规定。
1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7.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单位: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