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方在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收回甲方提供的福利彩票销售设备和福利彩票代销证、结清有关款项 个工作日内,未向乙方退还押金或者保证金的,每迟延一日,应额外向乙方支付拖欠费用的_____‰作为违约金,最高不超过_____%。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提供的福利彩票销售设备故障、损坏或者丢失的,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或照价赔偿责任,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二)乙方未按甲、乙双方约定交纳福利彩票销售款、押金或者保证金的,每迟延一日,应额外支付拖欠金额的_____‰作为违约金,最高不超过_____%;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方提出 天后拒不改正,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暂停销售福利彩票并进行限期整改:
1.对彩票中奖者,未以人民币现金形式一次性兑付彩票中奖奖金,或者无故拒绝兑奖、拖延兑奖的,或者违背彩票中奖者本人意愿,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要求彩票中奖者捐赠中奖奖金或变相捐赠中奖奖金的,或者泄露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未按规定期限交纳福利彩票销售款及其他应缴费用的;
3.无正当理由连续或者累计停止销售福利彩票,一年内达到_____天的;
4.未按规定设置福利彩票代销证、福利彩票标识的;
5.未按规定张贴福利彩票发行宗旨的宣传标语、针对非理性购买彩票的提示标语、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和兑奖的警示标语的;
6.私自更换销售人员,或者销售人员未取得销售资格而销售福利彩票的;
7.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由甲方组织的与乙方销售福利彩票行为相关的会议、培训及活动的;
8.以赊销、信用方式销售福利彩票的;
9.以诋毁同业者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10.具有其他应当限期进行整改的情况的。
乙方整改后经甲方认定具备销售条件的,可以重新恢复福利彩票销售资格。
(四)乙方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福利彩票代销资格,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自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合同解除。甲方有权视损失情况扣除乙方的押金或者保证金:
1.向未成年人销售福利彩票和兑奖的;
2.以误导、欺骗方式销售福利彩票的;
3.设立分销站点,或者转让、转租、转借销售站点的;
4.转借、出租、出售福利彩票代销证的;
5.销售本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彩票的;
6.通过手机、互联网等超出福利彩票机构规定范围和方式销售福利彩票的;
7.变更或者变相变更彩票面额进行销售,或者销售已经作废的福利彩票的;
8.未按批准的地址设立销售站点,或擅自迁移销售站点的;
9.转借、出租、出售甲方提供的福利彩票销售设备,或者擅自改变甲方提供的福利彩票销售设备用途,或者拆卸甲方提供的福利彩票销售设备或更换其零部件,或者查阅、修改、复制、删除甲方提供的福利彩票销售设备装载的程序和有关数据文件,或者安装、运行其他程序和文件,或者擅自外接设备的;
10.泄露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
11.进行虚假性、误导性宣传的;
12.有损害福利彩票形象的言行的。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
(一)合同期满自然终止;
(二)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三)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根据彩票市场发展需要,甲方需调整代销费比例或变更代销合同条款,乙方不予认可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包括但不限于第九条第四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