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乙方合同期满离船回国时,负责做好旅途安排和接机工作,在国内离船时,协助乙方办理离船手续。
(二)乙方责任
1.向甲方提供海员服务簿、本职务海员必备的专业训练合格证书、适任证书(高级海员),以及有效的海员健康证书和预防接种证书。一水、加油应提供当值证书。
2.向甲方提供办理出国手续所需的各种必要的证明材料及照片等。
3.准时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集中,接受派前培训教育并做好登船准备。
4.在船期间严格履行合同,认真完成岗位职责及船舶领导安排的工作,执行船长及海外雇主的指令。
5.严格遵守我国的外事纪律、国家对对外劳务合作的各种管理规定、船舶所到国法律以及港口海关规定。
6.及时向甲方反映船舶情况,通过甲方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
7.乙方在国外港口未经船长同意离船或漏船而被解雇,应承担甲方替换海员所产生的交通、食宿、办证等各种费用。
8.除乙方因病(不含潜在性疾病和慢性病)、工伤、工作需要或海外雇主可以理解的原因外,凡因个人过失被中途遣返及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其费用从乙方航贴或履约担保金中扣除。
九、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当事人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共同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双方规定的一切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结束。
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授权签字:______________
(公司章)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授权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