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学员在毕业前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6.4.1.完成自己的义务:将课本及资料归还到图书馆及资料室,付清自己的全部学费。
6.4.2.在两星期之内离境或办理延期手续。
6.5.在未履行6.4.2.的情况下,中心保留向内务部通报,强制其离境的权力。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在以下特殊情况下中心可以不履行合同:自然灾害、国家或国际组织采取新规定。
第八条 仲裁
8.1.合同双方发生争执时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
8.2.如果通过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诉诸法厅。所需费用的承担方将由法庭裁决。
第九条
9.1.在签定现行合同的同时以前签定的合同全部失去效力。
9.2.修改的和补充的合同在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后生效。
9.3.本合同为俄文,一式两份,交由双方,双方权力均等。
9.4.合同从签定日期起生效。
国际教育中心主任(盖章)先生(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