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订立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乙方,在担任领导职务以后,如职务是有任期的,在劳动合同期限短于领导任期的情况下,可以将合同期限视为领导职务的任期;如果职务是没有任期的,可以视为改订没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按照国家、省的规定,有参加政治、技术(业务)学习(培训)、参加工会、参军、参与民主管理和担任管理人员职务,评选和被评选先进职工等项权利。
十一、教育与培训
(一)由甲方出资招用或培训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二)向乙方宣传国家、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三)甲方应加强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安全生产教育,根据工作和生产的需要进行业务、职业技术培训。
(四)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技术业务素质;
(五)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为乙方提供本职工作所必需的职业技能培训。
十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
3.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规定已经修改;
4.由于甲方单位严重亏损或关闭,停产,转产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或由于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了工作任务、性质;
5.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
6.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7.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在合同没有变更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况除外:
1.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2.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单位内工种之间,机构之间);
3.发生不超过一个月时间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调动、调换订立没有一定期限劳动合同职工的工作;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四)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泄漏甲方商业秘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歇业、合营、合资期满关闭,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7.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