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方不承担聘用期内乙方的任何伤、残、病、死亡等及其他原因产生的一切费用。
3.如甲方需将乙方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用于参加工程招投标及用于承接工程项目的,必须征得乙方书面同意,费用及各事项应另订协议约束。
4.履约期内,若乙方原有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再通过一级或二级建造师其他专业考试或其他执业资格考试,如国家规定必须注册在甲方,费用及各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另订协议约束;如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协议书自动解除,协议双方不承担额外赔偿责任。
5.在办理注册时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仅为办理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所用;本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所有与本协议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协议为准。
七、
附加条款:
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后,乙方将身份证明、学历证明、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等及其他注册所需文件复印件交由甲方,待国家正式开始接受一级建造师注册申请工作时,乙方再将以上各种文件的原件交由甲方办理证书注册手续。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以下无正文】
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协议签署地址:协议签署地址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