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专(兼)职律师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聘方)

本职工作单位: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甲、乙双方已相互介绍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内容的有关情况,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自愿申请到甲方从事律师工作,甲方决定聘乙方为本事务所律师。

第二条 乙方的聘任职务是___________律师,其工作范围为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各项律师业务。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

1.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务;

2.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3.在乙方工作成绩突出或对事务所有重大贡献时,给予奖励;对乙方工作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予以处罚;

4.确定或调整乙方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甲方须履行的义务:

1.使乙方及时获取劳动报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务所的劳保福利待遇;

3.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4.依法维护乙方在履行职务时的合法权益;

5.为乙方更新知识、进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创造条件。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权利:

1.依法履行律师职务;

2.获取劳动报酬;

3.对事务所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4.依事务所规定的条件申请加入合伙律师;

5.辞职(须提前______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乙方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事务所的领导和监督,服从工作安排;

2.在履行律师职务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违背职业道德;

3.不得从事有损于事务所声誉的活动;

4.不断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第五条 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务所制定的<劳动工资和福利待遇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况下,事务所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应聘律师违反事务所规章制度,不积极履行义务,经劝阻不改时;

2.应聘律师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违背职业道德;

3.应聘律师因违法乱纪被撤销律师资格;

4.应聘律师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履行职务时。

在下列情况下,合同自行解除:

1.应聘律师应征入伍,出国定居或留学;

2.应聘律师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职务满______个月;

3.无故不上班工作满______个月;

4.经批准成为事务所合作律师;

5.事务所自行撤销或破产。

在下列情况下,合同可以变更:

1.双方协商之;

2.因国家政策法令发生变化时。

第七条 合同解除后______个月内,乙方须立即交出有关文件,案卷材料和律师工作执照,并办理业务交接手续停止履行律师职务。

第八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年,从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另行办理续签事宜。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主任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本文网址:https://www.lawfaq.cn/law/34-3869-1.html

1.本站转载的稿件都会标注作者和来源,所分享内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侵权联系 QQ:2122654 删除;
2.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保留链接“法律FAQ”:https://www.lawfaq.cn

法律咨询/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