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应将定金和酬金直接支付至乙方,演员无权就其依据本合同为甲方提供的工作向甲方索取任何性质的酬金,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 提供剧本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演员提供电影片的文学剧本及其他与电影片拍摄相关的资料。演员接到剧本后,应认真揣摩剧中的人物角色,为拍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第六条 参与筹备工作
在电影片开机之前,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拍摄筹备会、试装、试拍等拍摄筹备期内需要演员参与的工作,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协调演员的档期,确保演员能够参加上述筹备期工作。
第七条 参加其他摄制工作
在电影片停机之后,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配音、补拍、重拍等不超出演员专业职责范围的电影片的其他摄制工作,但累计不得超过_________天,否则,每超过一天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_____元。乙方应协调演员的档期,确保演员能够参加上述摄制工作。
第八条 工作要求
演员在工作过程中应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但甲方不得干预演员的正当权限或违反行业惯例。甲方有权随时检查演员的工作,但不得影响演员的正常工作,演员应予以配合。
演员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至演员工作结束之日,演员应专职为甲方工作,不得参演与该电影片内容相类似的其他影视作品。演员如违反此规定,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演员应于其工作结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甲方向其提供的文学剧本及相关资料全部归还甲方或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其销毁。
第九条 著作权及署名权
甲方依法享有电影片的著作权。
若电影片得以拍摄并成功发行,演员依法享有在电影片及相关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演员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第十条 姓名、肖像的使用
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在电影片、电影片的衍生产品、电影片的宣传片或预告片使用演员的姓名和肖像。但仅限于电影片推广、宣传之目的。
第十一条 参加宣传活动
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电影片的开机仪式、首映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无需就此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当积极参加并配合甲方的有关宣传活动。
甲方要求演员参加的宣传活动最多不超过_________次;否则,每超过一次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_____元,乙方亦有权拒绝甲方要求。
第十二条 其他费用承担
从演员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至演员工作结束之日止,甲方应负责安排演员工作所需的住宿、饮食和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演员到国内其他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若甲方要求演员到国外的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证件和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甲方要求演员参加本合同规定的工作以及电影片的宣传活动,应承担演员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
第十三条 提供剧装
演员在电影片中的服装、道具、化装造型等均由甲方负责提供。
第十四条 保险
为确保演员在表演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甲方应为演员办理商业保险,具体包括:_________。
第十五条 双方保证
甲方:
1、保证其为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并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电影制片单位;
2、保证已就计划拍摄的电影片取得《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并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
3、保证电影片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演员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