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他人重婚已经是很严重了,
擅自将亲生子女改为“第三者”的姓氏,
就更挑战咱们的底线了。
但是,正所谓,
百年修得刘老根,
千年修得谢广坤,
万年修得何以琛。
面对这些麻烦,
我们还是要冷静下来,
理智思考人生……
不是,思考下法律。
【案件详情】
徐某(男)和白某(女)1999年4月26日登记结婚,同年6月21日生一女孩徐某某。2003年12月20日白某带孩子离开了徐某,与姚某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白某被法院认定白某犯重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2005年8月4日,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婚生女由白某自行抚养。2007年2月5日,被告与姚某某登记结婚,同年将徐某某的姓名变更为姚某某,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高而派出所为其办理了变更登记。
法院审理
就改名问题,生父徐某提出恢复孩子的姓氏,同时拒绝给付抚养费。
法院认为,生母白某未经生父徐某同意,擅自将婚生女徐某改名为姚某某,不符合法律规定,对要求白某协助原告将徐某姓名恢复原状的请求,予以支持。但是抚养费仍需提供。
【法条链接】
《婚姻法》第22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但是只有父母双方协商一致,才能代为行使孩子的姓名决定权、变更权。
实践中,父母到公安局办理变更姓氏需要提供相关材料:
❶ 提交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表。
❷ 户口簿。
❸ 出生证(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出生公证书)。
❹ 身份证件。
❺ 如果申请人是18周岁以下的孩子,更新姓氏需要有父母双方同意并签名的《同意变更更正的声明》。
当孩子的名字和姓氏未经一方同意被改动时,另一方可以要求恢复姓名。
而申请恢复姓名,既可以到公安机关申请,或者直接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责令恢复孩子原姓氏。
【法条链接】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
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❶ 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❷ 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❸ 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姓名”中的“姓”,即姓氏,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公民选取姓氏涉及公序良俗。
公民原则上随父姓或者母姓符合中华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念,符合绝大多数公民的意愿和实际做法。
同时考虑到社会实际情况,公民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选取其他姓氏。
最高法有过相关的复函:
我们基本同意你院意见。傅家顺在离婚后,未征得陈森芳同意,单方面决定将陈昊彬的姓名改为傅伟继,这种做法是不当的。
现在陈森芳既不同意给陈昊彬更改姓名,应说服傅家顺恢复儿子原来姓名。
但认为子女只能随父姓,不能随母姓的思想是不对的。因此而拒付子女抚养费是违反婚姻法的。
如陈森芳坚持拒付抚养费,应按婚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强制执行。
孩子姓氏被改了,离婚后一方就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2019-06-11 17:03:05 法律FAQ 来源:《法律咨询援助服务》头条号
与他人重婚已经是很严重了, 擅自将亲生子女改为“第三者”的姓氏, 就更挑战咱们的底线了。 但是,正所谓, 百年修得刘老根, 千年修得谢广坤, 万年修得何以琛。 面对这些......
1.本站转载的稿件都会标注作者和来源,所分享内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侵权联系 QQ:2122654 删除;
2.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保留链接“法律FAQ”:https://www.lawfaq.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