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7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原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常委陈刚受贿一案。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刚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18年,被告人陈刚利用担任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共北京市委常委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书记处书记、常委等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企业在建设工程项目用地性质变更、规划指标调整、项目审批验收等事项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8877328亿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陈刚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陈刚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全国、省、市、区四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50余人旁听了庭审。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原常委陈刚受贿案一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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