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制订2020年指导性案例工作计划:推动以案释法

2020-03-23 22:56:16 法律FAQ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北京3月22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徐日丹)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2020年指导性案例工作计划》(下称《计划》)。按照《计划》,最高检今年拟围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正义网北京3月22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徐日丹)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2020年指导性案例工作计划》(下称《计划》)。按照《计划》,最高检今年拟围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等”外探索等检察工作主题制发指导性案例。

为更好推进指导性案例制发工作,最高检在今年初深入开展调研,充分听取意见,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制订计划,最终确定拟围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等”外探索等主题制发指导性案例。

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介绍说,发布指导性案例是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明确规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重要职权。2019年,最高检对指导性案例工作机制作出调整,进一步完善了指导性案例的征集遴选程序。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统筹协调指导性案例的立项、审核、发布、清理工作。最高检各检察厅和法律政策研究室根据业务分工,分别负责指导性案例的研究编制工作。省级检察院负责本地区备选指导性案例的收集、整理、审查和向最高检推荐工作。办理案件的检察院或者检察官可以向省级检察院推荐备选指导性案例。

据了解,2019年,最高检以虚假诉讼、行政检察、涉农检察为主题制发了3批指导性案例,同时还发布多批典型性案例,在指导检察工作开展,明确法律适用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普及法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最高检要求,各级检察院要进一步重视发挥指导性案例在统筹推进检察业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在办案工作中加强对指导性案例的学习和参照适用,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办出精品案件。上级检察院要注重运用案例指导的方式,不断加强办案指导工作,推进各级检察院贡献更多更优质的检察产品和法治产品。各级检察院检察官和社会各界,都可以按照《计划》要求,结合办案工作向上级人民检察院和最高检报送指导性案例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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