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30日电(记者罗沙)疫情期间要避免人员聚集,司法案件怎么开庭审理?能否执行到位?……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地法院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保障疫情期间司法服务“不掉线”、公平正义“不打烊”。
登录微信小程序、与法官视频“面对面”交流、在手机上签字确认笔录……这是记者近日亲历的北京法院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过程。这样的场景,疫情期间在全国各地并不鲜见。
2月19日,最高法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各级法院积极依托中国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在线诉讼平台,全面开展网上立案、调解、证据交换、庭审、宣判、送达等在线诉讼活动。
据悉,不少地方法院实行网上立案系统24小时在线,在线立案、缴费等功能让当事人可以足不出户一站式完成立案。“移动微法院”平台将面对面的庭审搬到“线上”,避免当事人出行风险,降低人员聚集交叉感染可能性。
最高法数据显示,2月3日到3月20日,全国法院累计网上立案近55万件,网上缴费44万余件,网上开庭11万余次,进行网上证据交换13万余次,电子送达167万余次,网上调解20万余次。
受疫情影响,案件执行面临困难,怎么办?据悉,各级法院通过加强网络查控,推进网络拍卖,加强信用惩戒等措施,确保疫情期间执行力度不打折,努力保障司法案件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北京,法院同交管部门合作共建“机动车专线查封系统”,推动机动车查控工作从“面对面”到“网对网”的转变。2月份已完成全市法院285次车辆查、续、解封操作,并协助外省市法院完成相关操作65次。
在广州,法院采用网络直播的方式开展司法评估鉴定拍卖机构的摇珠选定工作。数字法庭内的多个摄像头确保摇珠过程清晰可见,司法评估鉴定拍卖机构代表、案件当事人、社会公众两千多人实时在线观看、参与。
针对疫情期间异地执行遇到的问题,全国法院还广泛运用执行指挥平台事项委托系统,积极开展异地委托执行。最高法数据显示,截至3月16日,全国法院共进行事项委托13.27万件,一大批案件得到执行。
在疫情期间运用互联网技术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各地法院依托的是近年来“智慧法院”建设取得的一系列成果。为了让“在线办案”成为疫情防控期间的常态化机制,各地法院也在不断探索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司法治理实体规则。2月2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了一份《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庭审规范(试行)》,对线上诉讼的身份认证和账号使用、证人出庭方式、异步庭审方式、庭审笔录、庭审公开等作出明确规定。
“这一在线庭审规范,是通过13509次、总时长7792小时的在线庭审积累形成的。”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张雯表示,要把深化互联网司法实践得来的经验,向在疫情中开展在线庭审的其他法院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