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工作文书格式样本(2020年版)》
修订精简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检察工作文书
正义网北京5月21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史兆琨)5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人民检察院工作文书格式样本(2020年版)》,将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原有的2882种检察工作文书,修订精简为包含723种检察工作文书的格式样本,并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严格认真执行。
此次修订工作是在最高检有关院领导组织下,由第一检察厅牵头,会同最高检有关部门集中力量对检察工作中需要使用的文书进行修订,经广泛征求各地检察机关特别是一线办案干警意见基础上完成的。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捕诉一体、认罪认罚从宽等改革要求,此次修订,将原有的审查逮捕意见书和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整合为捕诉一体的刑事案件审查报告,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阶段适用同一个审查报告;在讯问/询问笔录相应位置增加要求标明阅读起止时间;鉴于《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责任部门作出调整,对相关工作文书进行大幅度精简,由原来的11种简化为1种,即羁押必要性审查审批表。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副厅长罗庆东表示,此次修订,实现了对所有检察工作文书的统一规范,按照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加以分类,再加上通用文书以及检委会工作文书、案件管理工作文书、检察技术工作文书等综合业务类文书,形成了比较完备、统一规范、科学合理的检察工作文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