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适当降低证券公司主要股东资质要求

2020-06-15 06:42:43 法律FAQ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6月13日电(记者刘慧)证监会近日就修订《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及其实施规定对外公开征求意见,修改证券公司主要股东定义,适当降低证券公司主要股东资质要求等。 ......

新华社北京6月13日电(记者刘慧)证监会近日就修订《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及其实施规定对外公开征求意见,修改证券公司主要股东定义,适当降低证券公司主要股东资质要求等。

《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及其实施规定参考国内外金融监管经验,结合证券公司股权日渐分散的趋势,将证券公司主要股东从“持有证券公司2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持有5%以上股权的第一大股东”调整为“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

同时,适当降低证券公司主要股东资质要求。取消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将主要股东净资产从不低于2亿元调整为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不再要求主要股东具备相匹配的金融业务经验;不再要求主要股东为行业龙头等。

此外,根据新证券法,本次修改还调整了证券公司股权相关审批事项。将“证券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且股权结构发生重大调整、减少注册资本,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批准”调整为“证券公司变更主要股东或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取消的审批情形调整为备案事项。


证监会
证券公司
股东
本文网址:https://www.lawfaq.cn/law/87-6659-1.html

1.本站转载的稿件都会标注作者和来源,所分享内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侵权联系 QQ:2122654 删除;
2.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保留链接“法律FAQ”:https://www.lawfaq.cn

法律咨询/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