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郄建荣
《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发布。根据《办法》,自然资源部将对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违法突破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造成严重后果的等8种情形下的违法问题挂牌督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将对挂牌督办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督察。
近日自然资源部在公开发布的《办法》中提出,公开通报案件应当符合挂牌督办案件情形,在其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后可以公开通报。必要时,正在查处的案件也可以公开通报。
《办法》提出的8种违法情形是,(一)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违法突破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造成严重后果的;(二)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较大、造成种植条件严重毁坏的;(三)违法违规批准征占土地、建设、勘查开采矿产资源,造成严重后果的;(四)严重违反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市场政策,以及严重违规开发利用土地的;(五)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情节严重或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六)严重违反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法律法规的;(七)隐瞒不报、压案不查、久查不决、屡查屡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八)需要挂牌督办的其他情形。
《办法》透露,获取挂牌督办案件的线索,可以通过信访、举报、领导批办、媒体曝光、监督检查、地方上报、部门移送等多种渠道。
“自然资源部相关司局应当对挂牌督办案件的调查核实、处罚或处理决定的执行、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必要时可以派员现场督办。”《办法》表示,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结合督察工作任务,对挂牌督办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督察;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案件推诿、办理不力或者弄虚作假的,自然资源部依法依规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关于挂牌督办案件的移送,《办法》说,需追究违法违规主体刑事责任的,由承办案件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依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法违规主体涉嫌违纪和职务犯罪的,由承办案件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规定情形,需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移送的,经自然资源部领导同意后,自然资源部相关司局按照规定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