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子阳
9月15日至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贺荣在南京调研并主持召开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座谈会,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和科技创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长三角一体化科技创新在国家经济中的特殊作用,践行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探索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一体化保护,发挥制度优势激励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保障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贺荣指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国家战略决策。人民法院要发挥司法不可或缺作用,立足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通过一体化保护,促进基础理论研究,加快自主创新;弘扬科学家和企业家精神,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引导资源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卡脖子”问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创新保驾护航。
贺荣强调,签署备忘录推进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是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的具体举措,要狠抓任务落实。通过建立司法与行政等部门的一体化会商、一体化跨区域协作、一体化资源共享、一体化队伍建设,全面加强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促进长三角地区发挥科技创新先驱作用,为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会上,在最高法的指导推动下,三省一市高级人民法院与知识产权局共同签署《长三角区域人民法院和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