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孙风娟)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落实如何?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下称《通报》)。据悉,这是最高检自5月1日全面推开检察官业绩考评以来,第三次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通报》显示,目前,96.9%的省级院、98.4%的市级院、93.2%的基层院已完成制定考评指标及计分规则,90.6%的省级院、87.5%的市级院、86.3%的基层院已经按照新的业绩考评规定开展正式考评或模拟考评,84.4%的省级院、66.7%的市级院、53.9%的基层院根据考评情况对考评指标设置进行了动态调整完善,三级检察院考评工作不同步局面得到扭转。
《通报》认为,各级检察机关落实有力、行动迅速,积极推动业绩考评提速增效,目前指标规则制定基本完成,考评开展情况明显好转,同时各级检察机关也在实际运用中不断优化调整指标分值设置,推动考评由简入繁,逐步做到更科学、更合理。但仍有个别地区工作进度相对滞后,需要引起重视。
《通报》表示,可以看出,各级检察机关对业绩考评的认识逐步深化,目前全国进展趋于均衡,试点院与非试点院差距显著缩小。
《通报》要求,下一步,各省级检察院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和行动,切实加强对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辖区三级检察院在9月底前全部完成指标规则制定,为年度考评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