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2020-10-16 09:01:20 法律FAQ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网站

第一章报考政策规定 一、关于报考条件 1.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

第一章报考政策规定

一、关于报考条件

1.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报考。

2. 2021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21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3. 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是否能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4.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哪些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2019年1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于面试前向招录机关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5. 应届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6. 为什么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近年来,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已经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畅通了基层公务员向上流动的渠道。为此,中央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不再面向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 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采取了哪些倾斜措施?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的决定,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规定,今年继续对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机构职位,单独或者综合采取了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适当调整年龄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降低进入门槛,同时,从中拿出一定数量的县(区)级及以下机构职位面向本市、县户籍或在本地长期生活、工作的人员招考。

8. 《招考简章》中所要求的学历应当如何理解?

《招考简章》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者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如,《招考简章》中要求限本科学历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9.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10. 哪些情形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在省级及以上机关借调(帮助)工作的经历和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11.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有被借调到县级及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相关工作(学习)时间是否计入服务年限?

如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有被借调到县级及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借调(帮助工作)时间和就读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在岗服务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能享受定向招考政策,不得报考定向招考职位。

12. 参加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四项目的人员是否能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参加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四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13.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否可以报考定向招考职位?

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规定,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定向职位计划。报考定向职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于面试前,向招录机关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14. 录用人民警察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条件按照公务员报考年龄规定执行。

市(地)级及以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条件为,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89年10月以后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4年10月以后出生)。

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即1994年10月以后出生)。

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一线干警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89年10月以后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4年10月以后出生)。

15. 如果报考者在报名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时符合报考条件,但在招考过程中,被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当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的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或者公示人选。

16. 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的截止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

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外,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相关基层工作经验等)均应在2020年10月前取得。

二、关于报名

17. 什么情况下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在招录机关对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审查之前,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可再改报其他职位。

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2020年10月24日18: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但不可再次报考原职位。

18. 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需要注意什么?

所有报考者均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19. 《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何时提供?

《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一般在面试前向招录机关提供。

20. 社会在职人员是否需要填写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

社会在职人员一般不需填写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个别招录机关有专门要求的,从其要求。

三、关于资格审查

21. 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22.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的时间有规定吗?

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应在报考者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资格审查意见。

23. 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招录机关根据有关公务员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包括“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退回补充资料”和“待审核”4种情形。

24. 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四、关于笔试

25. 考试考务费用是多少?

考试考务费用以当地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依据,具体情况请向承担考试考务工作的当地考试机构咨询,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可于2020年10月31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26. 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

27. 8个非通用语专业的考试如何安排?

报考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文化和旅游部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20年11月28日下午进行的外语水平测试,然后参加11月29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其外语水平测试成绩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一同公布。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考试地点设在北京。请报考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公共科目笔试考点选择为北京。

28.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的考试如何安排?

报考银保监财经类职位、银保监综合类职位、银保监法律类职位、银保监财会类职位、银保监计算机类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20年11月28日下午进行的专业科目笔试,然后参加11月29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一同公布。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考试地点设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自治区首府,不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请以上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合适的笔试考点。

29.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的考试如何安排?

报考证监财金类职位、证监会计类职位、证监法律类职位、证监计算机类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20年11月28日下午进行的专业科目笔试,然后参加11月29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一同公布。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考试地点设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自治区首府,不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请以上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合适的笔试考点。

3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试如何安排?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20年11月28日下午进行的专业科目笔试,然后参加11月29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一同公布。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考试地点设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自治区首府,不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请以上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合适的笔试考点。

31. 如何划定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职位和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职位合格分数线会有所区别。

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五、关于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32. 如何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公布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考简章》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名单。

33. 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由招录机关确定,一般在2021年2月底前进行。面试内容和方式结合招考职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性质和工作特点确定。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考生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或者招录机关网站查询招录机关面试公告,也可直接向招录机关咨询。

34. 是否所有职位都要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不是。只有《招考简章》事先公布的需要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35. 专业能力测试如何组织实施?

专业能力测试由招录机关负责,时间、地点、考试内容及要求等由招录机关确定。考生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或者招录机关网站查询专业能力测试安排情况。

36. 为何有些职位需要组织调剂?

个别招考职位超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招考简章》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时,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调剂公告、职位等可以在考录专题网站上查询。调剂结束后,进入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名单将在考录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相关人员不再参加原报考职位的递补。

六、关于体检和考察

37. 体检应当在哪些机构进行?

在京的招录机关,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京外的招录机关,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当地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尚未指定体检机构的,应当在市(地)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38.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考生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当日、当场安排考生复检。

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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