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郄建荣
自然资源部近日通报说,今年第三季度发现并制止涉嫌违法填海4处,同时还发现并制止堤坝、施工便道、浮桥等涉嫌违法构筑物用海27处,发现并制止涉嫌违法用岛8处,其中,有政府及部门违法用海、用岛问题。自然资源部表示,这些案件均已移交有关执法机关依法进行查处。
自然资源部指出,2020年第三季度,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继续坚持“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手段开展高频率的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制止、通报并移交查处涉嫌违法用海用岛案件,坚决将违法填海消除在萌芽状态。因此,第三季度未发现大规模违法填海现象。
此外,第三季度还发现并制止堤坝、施工便道、浮桥等涉嫌违法构筑物用海27处,涉及海域面积约8.55公顷,27处中违法主体既有个人、公司也有政府及部门。其中,辽宁省长海县广鹿岛镇人民政府违法用海0.25公顷,河北省黄骅市农业农村局违法用海0.706公顷,浙江嵊泗县交通运输局违法用海0.091公顷,广东广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违法用海多达8起。
据自然资源部介绍,第三季度发现并制止涉嫌违法用岛8处,面积约1.02公顷,涉及辽宁、浙江、广东3省。8处违法用岛案件中的一起是大铲海关违法使用位于广东省的大铲岛,涉及面积0.151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