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强化监管 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化改革,强化公益属性,强化监督管理,优化执业环境,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功能作用。
《意见》在总结近年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科学精准施策,从加强司法鉴定行业党的建设、加强鉴定机构管理、加强鉴定人队伍建设、加强质量建设、加强科技信息化建设、强化公益属性、加强监督管理等7个方面研究提出了34项改革举措与管理措施。
《意见》主要有以下亮点:一是坚持党对司法鉴定行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司法鉴定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确保2021年底前党的组织在行业全覆盖。二是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建设,依法提高准入门槛,严格准入登记,建立诚信评价体系和资质评估制度,完善淘汰退出机制。三是加强鉴定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把好进人关,完善教育培训制度,落实鉴定人执业保障,提高鉴定人队伍能力素质。四是加强质量建设,深入推进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工作,创新能力验证活动,加强标准化建设,开展质量评查等活动,加强司法鉴定质量管控。五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2021年6月底前建成统一数据库,推进电子证照广泛应用,实现鉴定意见书赋码管理,方便办案机关和社会群众随时核验。六是强化公益属性,严格收费管理,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功能,加强司法鉴定与法律援助工作的衔接,加强对边远贫困地区鉴定机构的扶持,引导鉴定资源向稀缺的区域倾斜。七是加强监督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司法鉴定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投诉处理工作,严肃追究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干预鉴定活动记录和报告规定,保障鉴定人独立公正鉴定。督促司法鉴定管理干部依法履责,秉公用权。
《意见》提出,深化司法鉴定改革、强化监督管理,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是一项需要攻坚克难、久久为功的事业。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将之作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工作,凝聚改革共识,增强行动自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