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 张军表示
进一步凝聚打击网络领域经济领域犯罪的国际共识
12月16日晚,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率团在北京参加第四次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并致辞。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程丁摄
第四次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程丁摄
正义网北京12月16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邱春艳)“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肆虐,我们以远程视频形式举行会晤,共同探讨加强司法检察交流与合作,反映出金砖国家检察机关加强国际检察交往的坚定决心。”12月16日晚,第四次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率团在北京参加会议并致辞。
张军表示,金砖国家合作机制建立以来,各方始终秉持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金砖精神,推动政治、经济、人文等各领域互利合作不断取得新成果。作为金砖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也走过了极不平凡的历程,各国检察机关交流合作不断走深走实,逐步发展成为具有重要影响的国际检察合作平台。
此次会议的主题是打击网络领域、经济领域犯罪。张军指出,上个月,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二次会晤成功举办,就推动共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有序的网络空间和多策并举促进世界经济复苏等达成系列广泛共识。此次会议就是落实领导人会晤各项决议的重要举措。张军表示,中国检察机关非常重视学习借鉴金砖各国法治建设成功经验,愿与各国检察机关一道,将会议达成的共识逐项落实。
围绕打击网络领域犯罪特别是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中国检察代表团建议,平等互信,深化交流,构建打击网络犯罪协作新格局,完善惩治网络犯罪新机制,携手加大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及相关网络犯罪力度。围绕打击经济领域犯罪,中国检察代表团建议,团结协作、互助共赢,合力打击跨国经济犯罪;立足长远、平等保护,合力营造开放共赢营商环境;深化交流、取长补短,合力构建区域经济犯罪治理新格局。
会议达成成果性文件,强调提高打击经济犯罪和利用网络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的效率;加强在刑事司法协助领域的合作,在国际追逃追赃和资产返还方面形成合力;加强检察机关和其他司法执法机关的合作,共同打击利用网络虚假信息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