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深圳法院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2005—2020)》,全面回顾深圳法院劳动争议专业化审判的发展历程,展现其在构建和维护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以及促进劳动法律制度完善等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和探索。
白皮书总结了15年来深圳法院劳动争议审判的特点:诉讼案件总量仍保持高位运行;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仍较突出;新类型劳动争议案件不断增多;劳动者法律意识不断提高,维权意愿高涨;用工管理不规范现象仍然较多,劳动者胜诉比例较高;案件审理难度大,诉讼调解较为困难等。
白皮书介绍,15年来,深圳法院在劳动争议审判改革方面进行了诸多有益探索:在2005年,全国法院系统第一个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业审判庭;坚持“绿色通道”审理制度,自2006年开始,对所有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宽(时效从宽)二不(不预交受理费、不预交执行费)三快(快立、快审、快执)”审理制度;推行标准化办案,统一裁判尺度;构建包括劳动纠纷在内的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格局,妥善化解劳资纠纷;对简单案件推行门诊式庭审和令状式裁判,当庭宣判、制作和送达裁判文书;与深圳市劳动仲裁机构建立法律适用及疑难问题研讨机制等等。
据了解,2005年1月至2020年10月间,深圳两级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化解了大量劳动纠纷,共受理劳动争议诉讼案件368686件、审结346231件。其中,深圳中院受理二审劳动争议诉讼案件118221件、审结101193件,受理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8749件、审结7916件;各基层法院共受理劳动争议诉讼案件241716件、审结237122件。生效裁判确认劳动者被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金及工伤待遇等共计193.32亿元。
下一步,深圳法院将进一步探索完善劳动争议审判工作机制,如继续探索繁简分流制度;探索追索工资报酬、医疗费用、工伤赔付等民生类案件简化审判;探索完善平衡保护劳资权益,保障企业正当合理用工自主权,激活企业人力资源活力和竞争力,促进企业经营发展,引导劳动者忠诚勤勉履职、诚信维权的裁判规则和导向机制;探索促进裁审衔接机制建设,发挥仲裁前置审理效能,减少进入诉讼案件数量。(肖波 刘修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