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通报45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案件

2021-05-08 09:42:00 法律FAQ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郄建荣 今年4月,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徐某违法占用襄汾县襄陵镇胡村466.67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养殖场。目前,徐某的养殖场已被拆除,占用的土地也已复......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郄建荣

今年4月,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徐某违法占用襄汾县襄陵镇胡村466.67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养殖场。目前,徐某的养殖场已被拆除,占用的土地也已复耕。5月7日,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包括这起案件在内的45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

据自然资源部介绍,今年3月至4月,全国共有19个省(区、市)报送了地方主动发现的2020年7月份以后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典型案例45起。截至4月26日,经相关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已整改到位33宗,正在整改12宗。

自然资源部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2020年7月3日,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为进一步落实严格保护耕地的要求,近期,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的意见》,提出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20项具体举措;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作为衡量一个地区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消除违法占用耕地状态,对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且未能消除违法状态的,要等量扣减该地区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的可补充耕地数量;对违法占用耕地严重的地区,要严肃约谈问责。

自然资源部要求,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刻认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反复性、顽固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危机意识,严格落实《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要求,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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