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侯建斌 见习记者 刘欣
“经过五年持续努力,中央企业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5月13日召开媒体通气会,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透露,中央企业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经营管理的能力明显增强,“守法诚信是第一生命,违法经营是最大风险”等意识牢固树立,依法治企能力已经成为中央企业参与全球竞争、跻身世界一流的重要软实力,为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支撑保障。
近年来,国资委始终把强法治、促管理、防风险作为保障企业稳健发展的重要举措,着力打造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央企,将法治要求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覆盖生产经营管理各领域,确保企业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
国资委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印发《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共18项职责,不断强化依法治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合规管理工作,推动将合规要求覆盖各业务领域、各职能部门、各级子企业和全体员工,贯穿业务开展全过程;指导中央企业针对涉外风险定期开展排查,针对投资准入、资本市场、知识产权等高风险领域,及时采取管控措施,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督机制,着力打造事前制度规范、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问责的监管闭环。
翁杰明指出,目前,中央企业法治建设已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建立了一套自上而下重法治、防风险的工作机制,从集团总部到各级子企业,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推动力度持续增强;基本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备的风险防控体系,法治工作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支撑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
此外,逐步打造了一支能与国际大公司法务人员同台竞技的专业队伍。据了解,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重要子企业设置比例超过90%,法务人员达到3.2万人,比2015年增长60%,专业化率超过80%。
“十四五”时期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任务更加艰巨繁重,面临的风险挑战更加严峻复杂,需要把强法治、防风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翁杰明强调,国资委将指导中央企业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心任务,不断深化法治建设,加强风险防范,着力健全领导责任体系、依法治理体系、规章制度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工作组织体系,持续提升法治工作引领支撑能力、风险管控能力、涉外保障能力、主动维权能力和信息化管理能力,力争部分中央企业法治工作达到世界一流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