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思南致8死12伤的“7·23”交通肇事案一审当庭宣判

2020-05-17 14:46:00 法律FAQ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鹤霖 近日,贵州省铜仁市思南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思南“7·23”交通事故一案,判处肇事司机丁某海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 据悉,本案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贵......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鹤霖

近日,贵州省铜仁市思南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思南“7·23”交通事故一案,判处肇事司机丁某海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

据悉,本案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贵州法院庭审直播网上进行庭审直播。思南县交通警察大队、思南县运输管理局、思南县电视台等单位30余人参加旁听。网上观看直播的人数达10000余人次。

2019年7月23日17时35分,被告人丁某海驾驶核载满乘客的贵D牌中型普通客车从思南县短途车站出发往思南县合朋溪镇方向行驶,车辆行驶至沙长线(沙沟-长坝)左转弯时,由于车辆刹车制动失灵和丁某海的操作不当,致使车辆驶离公路有效路面,翻至路外垂直高度达15米的坎下,造成乘车人8人死亡,乘车人12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后经调查,被告人丁某海驾驶车辆行驶至思南县大河坝镇水巴岩路段时,丁某海发现该车制动系统异常,便停车处置。经过简单处理后,丁某海驾驶该车继续行驶。车辆行驶至思南县许家坝镇街上时,丁某海又停车搭载两名乘客,被告人丁某海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机动车,无视国家法律,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肇事者丁某海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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