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益阳10月12日电(通讯员雷苗)妻子为阻止丈夫被民警依法传唤接受调查,情急之下竟用砖头对警车进行打砸。近日,经湖南省桃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犯妨害公务罪对被告人詹某云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
现年53岁的詹某云系桃江县大栗港镇松木桥村村民。2020年2月5日,桃江县公安局大栗港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詹某云的丈夫张某某在其位于桃江县大栗港镇松木桥村与邻居有争议的宅基地进行填土,3名民警驾驶警车赶赴现场出警。民警到达,依法传唤张某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詹某云为阻止民警将张某某传唤至派出所,用砖头对警车进行打砸,经价格认定,车辆损失合计650元。
2020年4月20日,桃江县公安局民警书面传唤詹某云到桃江县公安局接受调查。案发后,詹某云支付警车维修费1452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詹某云以暴力方式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到案后,被告人詹某云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已支付警车维修费用,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依法从宽处理。根据被告人詹某云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结合其社会调查评估意见,对其宣告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对其适用社区矫正。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