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1月14日电(记者毛一竹)广东省纪委监委14日对外通报,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韶关市委原副书记朱余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朱余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务晋升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对方财物,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参与决策为企业办理虚假《国有土地使用证》,对补充耕地开发整理工作疏于管理;公权私用,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据通报,朱余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朱余旺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韶关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