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陈海霞 俞旦
“之前公司商标被侵权,我们通常无法及时了解到被侵权的相关情况,也不能及时了解案件办理进展。谢谢检察机关举办这次听证会,让我们被侵权人可以更好地了解案件诉讼情况,参与度更高,办案过程也更公开透明了。”听证会后,蒋某某对办案检察官这样说道。2月2日,孙某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在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室举行。据悉,这是全省首例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互联网直播公开听证会。
2019年12月初,孙某某利用自己实际经营的余姚市某电器厂,在未取得“凯奇正钿”“KAIQIZT” 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委托江苏省某纸箱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贡某某(另案处理)非法制造75000只标有“凯奇正钿”“KAIQIZT”字样的手电筒包装彩盒。2019年12月24日、25日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并扣押带标有“凯奇正钿”“KAIQIZT”字样彩盒包装的手电筒产品53280件及标有上述字样的空彩盒20000只。2020年7月,孙某某主动至余姚市公安局投案并供述了犯罪事实。
案发后,孙某某主动缴纳行政罚款,并向“凯奇正钿”“KAIQIZT” 商标所有人蒋某某赔偿人民币118000元,并获对方谅解。同时,孙某某经营的余姚市某电器厂积极整改,目前已申请获得商标注册证,KT-1228手电筒已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余姚市检察院决定以公开听证并全程直播的方式,邀请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5人在内的听证员和市工商联、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多单位代表共同参与听证,审议讨论是否对犯罪嫌疑人孙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听证会上,“我们认为孙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并赔偿了被侵权人蒋某某的经济损失,同时考虑到其所经营企业作了相应整改,并已申请获得商标注册证,提出拟对其作相对不起诉的意见。”负责该案的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
在充分了解案情、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并根据事实和证据进一步提问后,5名听证员分别独立发表听证意见,一致同意将孙某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特别对不起被侵害的商标所有权人,是我动了歪脑筋,没有踏踏实实办企业,现在特别后悔,今后一定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合法合规办好企业。”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和被侵权商标所有人达成和解,并表示其经营的余姚市某电器厂将进一步规范落实知识产权合规经营。
听证会最后,就如何协同促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与会的听证员、市工商联、市市场监督局、公安局等代表畅所欲言,并就加强法律宣传、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等达成一致意见。
“这次听证会,通过公开听证、网络直播、现场观摩等方式把检察机关的工作推到了前台,让老百姓更深入地了解了司法机关依法执法的过程,同时作为一名听证员,我也深刻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既打击犯罪,又为保护企业的正常运营做出不懈努力,值得好好点个赞。”宁波市人大代表、宁波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钱荣麓在参加完听证后说。
“这次听证会,让检察办案从书面审查向“坐堂式”办案转变,老百姓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检察机关履行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职责的使命、方式和成效。我们希望通过该案的办理,一方面督促侵权方通过申请注册商标、产品外观设计专利等方式加强知识产权合规经营,另一方面主动告知被侵权方诉讼权利,保障其司法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完善知识产权诉讼机制,推动全社会形成激发创新活力的全链条保障体系。”余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莹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