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2月26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总会计师骆家駹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邯郸市人民检察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骆家駹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骆家駹利用担任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担任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总公司总会计师、总经理,中国机械装备(集团)公司总裁助理、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