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江苏省如东县的孙某在楼下干着活,没想到竟然被楼房外墙脱落的瓷砖砸死。近日,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房主王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共计110余万元。
2018年,王某因办丧事向张某租用丧棚。张某雇佣朱某、孙某夫妇二人一起干活,但孙某在王某居住的楼房下干活时,不幸被房上脱落的瓷砖砸中头部,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孙某去世后,其近亲属朱某等诉至如东法院,要求房屋所有者王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合计110余万元。
如东法院经审理认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本案中,孙某被坠落的楼房外墙瓷砖砸伤致死的事实客观存在,其不存在过错,王某作为建筑物的所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遂判决王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共计110余万元。
■法官提醒■
本案中,受害人孙某被王某楼房上跌落的瓷砖砸伤后致死,王某不能证明其没有过错,孙某也没有过错,所以王某应当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建筑物的构筑物、悬挂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应当积极、主动地排除安全隐患,对产生安全隐患的地方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