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2020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随着新冠肺炎疫情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和社会经济生活逐步恢复常态,第三季度的数据又有哪些新变化?办案数据上是如何体现检察机关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努力做强民事检察、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的?“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又有哪些新的突出特点?围绕这些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董桂文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今年前三季度检察机关办理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数量、质效方面有哪些变化,请给我们介绍一下。
董桂文:好的。今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刑事犯罪案件数量受疫情影响较大,尤其是第一季度,办理刑事案件数量同比下降幅度明显,受其影响,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办案数量也同比下降,但下降幅度在逐渐收窄。1至9月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97862人,同比下降35.8%,下降幅度较上半年缩小12.7个百分点;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305457人,同比下降20.4%,下降幅度较上半年缩小6.3个百分点。单就第三季度来讲,虽未恢复到去年同期水平,但办案数量环比上升趋势还是比较明显,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40557人,环比上升70.5%;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45461人,环比上升40.9%,这也说明随着疫情形势好转和防控态势的变化,各地工作生活秩序逐渐恢复正常,办案数量也随之上升。今年这种刑事犯罪办案数量与疫情防控紧密关联的特点在个别地区体现的尤为明显,比如疫情出现反弹的新疆地区,第三季度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67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1205人,环比分别下降33.9%、4.6%。
受疫情影响,办案数量同比下降,案件质量非但没有降低,反而向更好的方向发展。按照张军检察长提出的“努力做优刑事检察”要求,今年1月份,最高检就出台了《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其目的就是为了引导各级检察机关、每位检察官主动提升办案能力,提高案件质量;同时,今年以来最高检通过指导意见、典型案例、视频会议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下办案指导,确保疫情期间办案质量不降低,多个反映办案质量的数据都出现积极变化。比如,1至9月公安机关对检察机关的不批捕决定提出复议复核3689人,同比下降52.6%,占不捕人数的2.4%,同比减少0.9个百分点;对不起诉决定提出复议复核2592人,同比下降9.8%,占不起诉人数的1.5%,同比减少0.9个百分点。又比如,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中,无罪和不负刑事责任的判决占0.03%,同比减少0.02个百分点;免于刑事处罚的占0.8%,同比减少0.7个百分点。
记者:检察机关在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方面有何举措,数据上有什么体现?
董桂文: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国内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暴发疫情的风险依然存在,党中央审时度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最高检坚决予以贯彻落实。7月22日印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促进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主动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办理有关刑事犯罪案件方面,最明显的体现就是,区分不同情况,依法从严、从快或者从宽办理有关刑事案件。一是从严惩治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至9月起诉97612人,同比上升2.2%;第三季度起诉34008人,环比下降8%。二是从严惩治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的犯罪,1至9月起诉89818人,同比上升57.7%;第三季度起诉36589人,环比上升9.6%。三是从快办理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1至9月起诉8970人,审结率为80.5%,较上半年增加13.7个百分点。四是从宽处理非公经济人员在开展经营活动中涉嫌犯罪案件,1至9月对非公经济人员犯罪的不捕率为28.8%、不起诉率为21.9%,分别高于总体刑事犯罪6.6个百分点、8.4个百分点。
记者: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检察机关这方面的办案数据有何变化?
董桂文:今年4月8日,全国扫黑办召开第九次主任会议,部署开展“六清”行动。4月22日,最高检组织召开了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办理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六清”工作部署,对涉黑涉恶案件坚持依法快诉,避免案件积压在审查起诉环节,办案节奏明显加快。至9月底,还未审结的黑恶犯罪审查起诉案件数量为671件5879人,较6月底分别下降了56.2%、57.8%。同时,全国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办案原则,严把案件质量关。一方面不放纵黑恶犯罪,1至9月,对受理时未涉黑恶的案件,审结时依法认定1237件,同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94件,纠正漏捕1129人,纠正遗漏起诉同案犯2479人;另一方面不办凑数案,对受理时涉黑恶的案件,审结时依法不予认定2613件,监督撤案55件。
记者: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增强,数据上反映出来的情况如何,给我们介绍一下?
董桂文:好的。在“案-件比”评价指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捕诉一体”办案模式的共同作用下,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的引导力正在逐步加强,有关办案数据已逐步显现。1至9月,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引导侦查55791件,同比上升76.5%;占同期受理审查起诉案件的6.1%,同比增加3.3个百分点。对已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提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332170次,占同期逮捕数的60.3%,同比增加34.8个百分点。引导侦查工作的加强,也带来了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的提升,1至9月,共延长审查起诉期限239083件次,占需办理案件的22.2%,同比减少13.5个百分点;退回补充侦查230178件次,占需办理案件的21.4%,同比减少7个百分点。截至9月底,刑事检察部门共审结一审公诉案件1380728人,审结率84.2%,同比增加5.3个百分点。
记者:刑事执行检察有哪些工作亮点,在办案数据上有哪些变化?
董桂文:刑事执行检察方面的工作内容比较多,既负责对司法人员有关职务犯罪的侦查,又负责对各类刑罚执行的监督。在办理司法人员有关职务犯罪方面,公布稿中已提到了突出特点,那就是办案数量同比上升较大,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有关职务犯罪案件1024人,同比上升63.3%。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81人,同比上升76.1%。检察机关对这些案件的侦查效率也比较高,同期已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601人,占立案数的58.7%,同比增加3.7个百分点。
在刑罚执行监督方面,针对上半年疫情的特殊情况,检察机关及时调整了监督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电话、网络音视频等信息化手段开展监督工作,随着疫情防控常态化后,监管方式也逐步恢复正常,由非现场的监督方式逐步过渡到进入监区常态化监督,多项监督数据已“止降为升”。比如,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对“减假暂”执行不当书面提出纠正意见35657人,同比上升28.7%;对监外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6455人,同比上升8.8%;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7308件,同比上升17.4%。
记者:张军检察长提出“努力做强民事检察”,在办案数据上有什么体现?
董桂文: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努力做强民事检察、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是张军检察长在今年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时特别强调的。在努力做强民事检察方面,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进一步更新监督理念,以精准监督为指引,充分运用案件公开审查机制,提高监督质效,提升监督公信力,全面强化民事检察监督职能。一是受理民事监督案件持续高位运行,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29543件,同比上升26.4%,其中对民事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的监督、支持起诉的监督上升幅度都在50%以上。二是注重精准监督,对于检察机关的抗诉案件,法院改判、发回重审、和解撤诉、调解共1560件,占法院审结数的77%,同比增加3.5个百分点;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再审检察建议,法院裁定再审3533件,同比上升53.1%,占同期提出数的50.1%,同比增加4.2个百分点。三是积极适用听证程序,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对3453件民事监督案件开展听证,同比上升122.5%。当然,在做强民事检察上,还有大力整治虚假诉讼、破解执行难等其他方面的体现,这里我就不再一一列举了。
记者:在行政检察方面,如何体现“实”字的,能不能给我们说一说?
董桂文:好的。今年年初,最高检行政检察部门就提出,要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以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为抓手,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依法全面履行行政检察职能,以行政检察实际成效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今年以来,无论是办案数量还是办案质量都体现在一个“实”字上。一方面办案数量实实在在大幅上升,1至9月,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6900件,同比上升38.3%。另一方面案件质量扎扎实实稳步提高,1至9月,对行政裁判结果提出抗诉113件,法院改判、发回重审、和解撤诉、调解44件,占法院审结数的48.4%,同比增加5.2个百分点;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946件,同期被采纳2320件,采纳率78.8%,同比增加2.8个百分点;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12997件,同期被采纳9925件,占提出数的76.4%,同比增加9.1个百分点。
记者:上半年发布的数据中,公益诉讼检察有关办案数据同比下降,第三季度变化如何?
董桂文:是的,在上半年尤其是第一季度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数据一度大幅下降,实际上这也是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按照张军检察长提出的“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要求,牢牢把握公益诉讼督促、协同的职能定位,特殊时期将支持行政机关积极作为、开展疫情防控放在优先位置的体现。随着全国疫情形势的好转,二季度办案数据就开始回升,7月份,最高检适时推出为期三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各类办案数据逐步回升。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123379件,同比上升18%,一、二、三季度分别受理19459件、51330件、52590件,二、三季度环比分别上升163.8%、2.5%。共立案109626件,同比上升19.4%;一、二、三季度分别为16531件、44492件、48603件;二、三季度环比分别上升169.1%、9.2%。开展诉前程序90357件,同比上升21.8%;一、二、三季度分别为12490件、34651件、43216件;二、三季度环比分别上升177.4%、24.7%。提起诉讼4781件,同比上升61.5%;一、二、三季度分别为623件、1642件、2516件;二、三季度环比分别上升163.6%、53.2%。这也充分说明在全国疫情形势好转和各行业复工复产后,检察机关全面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记者: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没有什么突出变化,请给我们介绍一下。
董桂文:好的。这些年,最高检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与教育部在全国范围内共同部署开展了“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对青少年进行普法教育,努力避免未成年人走向违法犯罪。同时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一直坚持“少捕慎诉”原则,除涉嫌严重暴力性犯罪外,能宽缓的尽量宽缓。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不捕率为36.6%,同比增加2.9个百分点,较整体刑事犯罪高14.4个百分点;不起诉率32%,同比增加8.2个百分点,较整体刑事犯罪高18.5个百分点。从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上看,低龄化现象突出,并且这两年呈现逐渐扩大的趋势,应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在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不满16周岁犯罪的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比例持续上升,2018年和2019年分别为8.9%、9.6%,今年1至9月为11.7%。在今年前三季度,该比例也呈现逐季上升的趋势,一至三季度分别为11.2%、11.2%、12.6%。从涉及的罪名看,不满16周岁仍应承担刑事责任的严重犯罪主要集中在抢劫罪、强奸罪,两罪占不满16周岁犯罪案件的七成多。
记者:请介绍一下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方面的办案数据?
董桂文: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应尽的职责,体现的是检察机关的担当作为。张军检察长要求,要将司法救助工作纳入全院“一盘棋”进行统筹部署推进,批捕阶段、公诉阶段、申诉阶段都可以办理司法救助。今年以来,各地检察机关按照“应救助、尽救助”的原则,积极落实最高检部署要求,相关数据明显上升。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司法救助13974件,同比上升49.6%。提起国家司法救助13986件,同比上升50.1%,实际救助人数12807人,同比上升48.4%,发放救助金16579.7万元,同比上升49.5%。其中检察机关主动提起救助5101件,同比上升69%,占提起救助案件的36.5%,同比增加4.1个百分点。同期,对扶贫对象发放司法救助4614.1万元,同比上升35.1%。这充分体现出各地检察机关切实履行国家司法救助职能,精准做好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工作,积极为全国决胜脱贫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
记者:检察机关在服务三大攻坚战方面,还有哪些办案数据与我们分享?
董桂文: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明确部署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举。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中肩负着重要责任。最高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这方面的工作,将其作为检察机关主动适应大局、对接大局、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全力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金融安全护航、为脱贫攻坚助力、为美丽中国添彩。刑事检察方面,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起诉30600人,同比上升13.7%;对涉及扶贫资金和其他影响扶贫工作犯罪起诉5060人,同比上升21.9%;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起诉37139人,同比上升3.9%。民事检察方面,共提出涉三大攻坚战检察建议483件,同比上升125.7%,同期被采纳452件,占提出数的93.6%。行政检察方面,共提出涉三大攻坚战检察建议689件,同比上升538%,同期被采纳561件,占提出数的81.4%。公益诉讼检察方面,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1230件,同比上升20.8%,占立案总数的55.9%,同比增加0.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