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根据当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按照司法部公告,原定于10月31日、11月1日和11月28日举行的新疆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延期举行。新疆司法厅负责人就考试延期举行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新疆考区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什么要延期举行?
答:10月24日,喀什地区疏附县发生新冠肺炎疫情,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当前全区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综合评估、慎重研究,按照司法部公告,原定10月31日、11月1日和11月28日新疆考区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延期举行。
问:新疆考区的考生可以通过什么方式了解到延期考试的相关信息?
答:司法部和自治区司法厅已在官方网站发布了公告,新疆考区的考生也可以通过司法部和司法厅官网的公告了解相关信息。考生也可以向所在地司法局咨询,各地(州、市)司法局都公布了咨询电话,并有专人值守,负责解答。
问:新疆考区何时能举行客观题考试?
答:我们将根据新疆疫情防控形势,经综合研判,视各方面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报请批准。届时,我们将向社会发布公告,并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及时通知考生。
问:延期考试能做到和正常考试一样吗?
答: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由司法部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卷、统一录取。届时,自治区司法厅和各考区司法局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严格组织、严格管理、严格要求,确保新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平公正。
问:如主观题考试顺延至下一年度举行,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成绩仍然有效吗?
答: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客观题考试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如因延期考试,主观题考试顺延至下一年度,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未能如期参考的,其合格成绩在后续新疆延期举行的主观题考试中继续有效。
问:因延期考试,考生的报名费如何处理?
答:自愿放弃考试的考生,请关注司法厅官网,按照司法厅官网发布的消息,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办理退费事宜。
问:如延期考试,现已领取的准考证是否继续有效?
答:自治区司法厅和各考区司法局将根据各地机位资源情况,重新安排考区考点。考生参加延期举行的考试时,需重新打印准考证。
问:如延期考试,考生是否可以申请变更报名地?
答: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