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分析质量事故的原因,责任;审核,批准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检查处理措施的效果。监理部可将承包商在工程中的不合格项分为处理,停工处理,紧急处理三种,并严格按提出,受理,处理,验收四个程序进行闭环管理,监理人员对不合格项必须跟踪检查并落实。
(6)审查总承包商编制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并监督实施。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指令。
质量的事后控制
(1)参与工程分部试运行及整套试运行。
(2)组织单位,单项工程竣工预验收。
(3)组织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评定。
(4)审核工程技术文件资料。
(5)协助甲方准备竣工验收资料与达标投产工作。
(6)缺陷责任期质量控制的任务。
(7)审核总承包商的《质量保修证书》。
(8)检查,评定工程质量状况。
(9)对出现的质量缺陷,确定责任者。
(10)督促总承包商修复质量缺陷。
(11)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移交相关资料。
4.进度控制主要工作服务内容
(1)负责与总承包商商定设计图纸和文件在满足工程施工总进度要求前提下提交的时间表,并负责检查,督促。
(2)参与厂区内生产工程施工进度和接口的协调。编制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相关管理制度。
(3)参与核查总承包商编排的施工里程碑计划和一级网络计划,核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二级网络计划并监督实施。
(4)审核施工承包商上报的月工作计划,审批施工承包商提出的修改目标计划要求。随时盘点工程进度,对造成工程进度滞后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报送甲方并监督实施。
(5)在各施工单位上报的年,月计划的基础上负责编制工程部施工综合计划。
(6)审查承包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根据甲方的授权范围,签发单位工程开/停工令。
(7)协助并监督总承包单位实施进度计划。
(8)审核工程进度价款结算文件。
(9)审批工程延期。
(10)向甲方提供进度报告。
(11)督促承包单位整理技术资料。
(12)审批竣工申请报告,组织竣工验收。
(13)协作甲方处理争议和索赔。
(14)整理工程进度资料。
(15)督促承包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在工程移交后的保修期内,要处理验收后质量问题的原因及责任等争议问题,并督促责任单位及时修理。
(16)对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交施工进度计划报审或者不能按要求修改进度计划的承包商,提出处理意见,直至签发停工令。
(17)及时处理承包商提交的各种工程技术报表,及时回答承包商提出的各类与监理业务有关的问题,不可因此而影响工程进度。
5.投资控制主要工作服务内容
(1)主要辅机设备分保商招标阶段,根据甲方的要求参与招评标工作,参加合同谈判,提出监理意见。
(2)根据甲方的要求,参与脱硫岛土建,安装,调试,有关分承包商的招标,评标,参与核查有关招标文件,参与合同谈判工作,并提出监理意见。
(3)协助甲方编制项目的年度资金计划并定期检查落实及实施情况;对总承包商向甲方报送的材料领用清单进行审核,核减虚报与不实。
(4)审查总承包商的工程预(结)算书,工程付款必须有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5)认真做好索赔的取证工作和有关的事实核查,为业主提供完整可靠的处置依据。
(6)随时向业主提供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使之能有效地调度与运作,这些资料具有可追溯性,是最终工程结算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