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正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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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三办公楼19层
邮编:100102
主管司法局:朝阳区司法局
执业许可证号:21101200810187254
发证日期:2008-10-09
律师事务所主任:穆阳
总所/分所:总所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律师:付啸、元俊华、冯亨刚、刘彬娜、刘芳、卢伟、周蕾、孙向民、孙荀、宋久江、席勇、张丽珍、张淏、张翼飞、戈泊、朱慧宁、李艳、涂晓农、牛晓玲、王刚、王锦阳、田戈利、申晓伟、程伟、程玉娥、穆阳、胡耀成、许晨、赵丽、赵占元、赵素云、鲍玲、黄岳巍
注册资金(万元):30
电话:010-85188598 010-51292080
传真:010-85183600
E-mail:wusuyang@gechengip.com
党支部形式:联合
党支部负责人:张德龙
场所面积(平米):129
律所简介:本所以法学及金融、经济学学士、硕士、博士为主体,并聘请相关专业人士担任专职和兼职律师,已在公司法、金融法等领域颇有建树,并具有较为丰富的律师业务经验和较高的外语水平,另外还聘请了社会各界专家为顾问,为本所的发展出谋划策。
本所的指导思想是:秉承法律至上、忠于职守、全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信念,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不懈的努力、高效率的工作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自成立以来,经过事务所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已发展成为一家在金融、证券、融资、房地产、公司事务以及诉讼和仲裁领域享有声誉的律师事务所。
正尊律师全部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院校,均具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此外,正尊律师事务所还聘请了在国内外知识产权领域享有较高声誉的高级专家担任本所高级专家顾问,以保障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正尊律师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始终遵守最大程度维护客户利益的执业纪律,始终贯彻以顾客的需求为关注焦点,以顾客满意为工作目标的执业宗旨,为国内外客户及时提供专业的、全面的、高效的法律及商务解决方案。自成立至今成功代理了多起在国内具有重大影响的民事、刑事案件,并长期兼任国内外多家知名大中型企业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深得广大客户的好评。
作为一家大型的、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正尊的业务范围涵盖知识产权、海外投资、兼并与收购、资本证券、金融与银行、基础设施开发与项目融资、房地产与建筑工程、国际贸易、各种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以及劳动争议案件等专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