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新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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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BeijingHuxinyangLawFirm
地址: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421室
邮编:100028
主管司法局:朝阳区司法局
执业许可证号:21101200930461316
发证日期:2009-12-01
律师事务所主任:胡金孟
总所/分所:总所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律师:
组织形式:个人
注册资金(万元):10
电话:010-64402095
传真:010-64402120
E-mail:bai1971yang@sina.com
党支部形式:联合
党支部负责人:无
场所面积(平米):69
场所性质:租赁
律所简介:本所是胡金孟个人出资于2009年11月30日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的个人律师事务所,从事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现有律师和辅助人员各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