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宁锦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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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 上海市长宁区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华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号:23101200930534533

住所:长宁区天山路780号119幢208室

地址:天山路1855号803室

电话:021-62412683

传真:62412640

律所主任:唐锦华

组织形式:个人

主管机关:长宁区司法局

批准日期:2009年10月

执业状态:正常执业

执业律师:唐锦华、鲍宏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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