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除特别说明为“工作日”外,本办法所称“日”按照公历日计算。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7年2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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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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