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章的配套制度建设情况;
(三)规章实施的效果。
对于规章实施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任部门应当及时整改完善。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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