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中所作的保证不真实;
2.乙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在本合同第二十一条中作出的保证不真实;
2.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甲方被依法吊销《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或《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
4.甲方因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使电视剧无法开机或摄制完毕后的电视剧无法获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终止履行:
1.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合同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
3.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或第二十八条规定解除本合同;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对方当事人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仍未予以补救,则该对方当事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此种情形下的合同终止,并不免除有过错违约方应负的违约责任;
5.电视剧摄制完毕未能通过电视剧审查机构审查或经修改仍不能通过的;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条所指的“严重违反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一方未能依约将资金按时投人专用账户,时间累计或连续超过___天;以及任何一方未能依约将资金按量投入专用账户,数量累计达到总承诺出资额的百分之___。
第三十条 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1.若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不论电视剧拍摄进度如何,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方已投人资金的百分之___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若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不论电视剧拍摄进度如何,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方已投人资金的百分之___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若未出现本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论电视剧拍摄进度如何,终止合同方应向对方支付本方已投人资金的百分之___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因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擅自对电视剧文学剧本进行更改导致电视剧最终未通过电视剧审查机构的审查,擅自修改方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一旦终止,甲乙双方应当结束与本合同相关商业活动,并对相关财产进行清算。
第三十三条 为拍摄电视剧所购买的资产在结束拍摄后,由双方的财务人员共同列出清单按比例折算,归还给甲乙双方或按照双方同意的折价出售。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一旦终止,与电视剧相关的资产、收益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清算:
1.支付清算费用和创作人员的工资及其相关保险等费用;
2.支付所欠税款;
3.清偿对外债务;
4.按照甲乙双方投人资金的比例分配剩余资金。